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在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破格申报人员面试答辩和专家委员会评审,现对我市2018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异议期公示,要求各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对所属通过人员组织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19日,共计15天。在公示期内,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可向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处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写出书面材料,并附上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反映问题。在公示期结束后3天内(12月22日之前),由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将以下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及时送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场处。
一、异议期公示情况报告一份。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在落实公示要求的基础上,形成公示报告一份,对异议期内公示的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和汇总。
二、填写报送《2018年度青岛市工程系列中级评审结果公示情况核实表》。请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对所属通过人员的公示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并填写《评审结果公示情况核实表》(附后),核实内容为本部门所属各单位合计公示总人数、公示人员的姓名、从事专业等个人信息,特别是工作单位必须具体到所在单位,上述内容如果和公示人员名单情况有不一致的地方,请另作出说明和标示,以便进行核实。如因未认真核实导致信息有误,责任自负。《评审结果公示情况核实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qdrcfw@126.com邮箱。
报送地点: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职称窗口 (同安路891号)
联系电话:88916670
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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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4日
微信:18669819939 18561986768
QQ:201681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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