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住建部《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分户验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 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分户验收的全部内容:
(一)住宅室内
① 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
② 门窗质量
③ 栏杆、护栏质量
④ 防水工程质量
⑤ 室内主要空间尺寸
⑥ 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⑦ 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⑧ 建筑节能和采暖工程质量.
(二)公共部位
① 外墙质量
② 楼梯、电梯和通道质量
③ 地下室质量
分户验收内容
(1)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
(2)门窗质量
(3)栏杆、护栏质量
(4)防水工程质量
(5)室内主要空间尺寸
(6)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6)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7)建筑节能和采暖工程质量
(8)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分户验收依据
分户验收依据为国 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住宅建筑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屋面工程质量验收、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等标准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分户验收程序
1 、根据分户验收的内容和住宅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检查部位、数量
2 、按照国 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方法,以及分户验收的内容适时进行检查
3 、每户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验收完毕,应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见附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分别签字
4 、分户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必须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住户
分户验收不合格,不能进行住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同时,住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制作工程标牌,将工程名称、竣工日期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镶嵌在该建筑工程外墙的显著部位。
分户验收的组织实施
分户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质量、技术人员参加,对所涉及的部位、数量按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已经预选物业公司的项目,物业公司应当派人参加分户验收。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履行分户验收职责,对分户验收的结论进行签认,不得简化分户验收程序。对于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返修,监理单位负责复查。返修完成后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有关方面认真整改,确保分户验收工作质量。对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依法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