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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为何重拳整治“挂证”?除了挂靠,证书还能做什么呢?

2018-07-26

“证书挂靠”是一直存在于市场中的,是处于一个灰色地带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建筑行业的证书挂靠掀起了一股热潮,很多的人都想要得到这一份“额外”的收入,又对自己本身的工作不构成什么影响,也就走了挂证这一捷径。但是在去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关于整治工程建筑领域“挂证”行为,这一下,让很多企业以及个人都感到了恐慌。它对证书挂靠价格及企业生存有着很大的挑战和威胁,这无疑会给很多建筑企业、挂证人士、中介造成恐慌。



一级建造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妥善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更 好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以下6类情形,原则上不认定为“挂证”行为: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

  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

  4.属于军队自 主择业人员的;

  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

  6.有法律法规、国 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二、除上述规定情形外,其他存在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应当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规定,在自查自纠阶段予以整改。因客观原因暂无法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说明原因并承诺整改期限,整改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自查自纠整改时间1个月。逾期仍未改正的,按“挂证”行为处理。

  三、注册单位或个人一方反映与另一方不存在聘用关系,而另一方不予配合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依据一方申请及其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劳动仲裁、司法判决等材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对于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依据一方申请将相关人员列为注册状态异常,并向社会公示。

  使用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人员参与工程投标的,有关单位应当要求其本人到场;申请企业资质的,资质审批部门应重 点核查;对于正在担任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负责人的,应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将对仍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人员进行重 点排查处理。

  四、为解决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我部决定将自查自纠期限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同时将建办市〔2018〕57号文件规定的全 面排查时间顺延至2019年8月底,指导督促时间顺延至2019年11月底,其他有关工作要求的时间节点依次顺延。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全 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注册人员数据,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以及省级通信管理局、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民航管理局,核实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注册人员情况,对照本通知第 一条所列的6种情形建立清单目录,作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的附件;对属于其他情形的,应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加快整改。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解释有关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应报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省级通信管理局,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民航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铁路局、民用航空局综合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一级建造师

为何纷纷出重拳整治“挂证”?

1、“挂证”背后有着完整的黑色产业链。

在很多中介公司网站上,不仅能找到很多挂靠企业的信息,也能看到持证者发布的各类证书信息,寻找挂靠公司。在这个过程中,持证者不用付出劳动就能获得收益;企业能节省人员成本,获得资质和竞标筹码;中介牵桥搭线,获取暴利。

这些“油水”,推动证书挂靠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加重了工程建筑行业诚信的缺失,不利于整个建筑市场的长远发展。

2、证书挂靠这种先造假,后造楼行为,在建筑工程质量和监管上埋下了严重的安 全隐患。

近年来,类似“楼歪歪”“楼倒到”事件频发,不少工程事故导致了严重的人员伤亡,这与项目经理管理缺失有很大联系。有些建筑企业利用证书挂靠满足了资质要求,但是施工人员的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却达不到工程建设的要求,大量违规施工,工程质量难以保障,从而出现很多“豆腐渣”工程以及各种工程事故。

3、证书挂靠让工程项目监管难度加大。

个人承包者通过挂靠到建筑企业,利用企业的资质承包工程,并以企业名义签订合同,各种违法行为更加隐蔽,监管更难。

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所产生经济往来的民事行为都是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实施的,各方面的监管往往难以到位。此外,持证者也无法保证挂靠企业合法经营行为,个人既承担着违法风险,又会增加双方的纠纷,引起社会不安定。

4、挂证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有的挂靠人以金钱贿赂、拉关系等方式使招标文件设计有利于挂靠企业,提高中标机率,导致招投标不公平竞争,从而打击了守法企业的投标积极性,滋生了腐败,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一级建造师

重 点查哪些?

  • 重 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

  • 人社部要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规发布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扣押劳动者职业(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的行为进行全  面排查;

  • 对其承建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全 面排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 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数据进行比对,发现问题线索并及时查处;

  • 在自查自纠阶段逾期仍未整改的,按“挂证”行为处理;

由省级住建部门统一汇总形成专项整治全 面排查工作总结,上报住建部。

挂证现象的整治势在必行。然而,对于很多挂证的人来说,一旦证书无法挂挂靠,所造成的影响十分巨大,直接冲击个人财政收入。因此,严峻的挂靠正式形势下,证书的其他作用弥足珍贵,也是持证人往往会忽略的好处。


  那么证书不能挂靠,还有什么作用?除了挂靠,证书还能做什么呢?


  第 一:市场需求不减反增,企业招聘求才若渴


  在建筑行业中,无论是造价工程师还是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在我国宏大的建筑热潮中,仍然是不可或缺的高 端人才。加上政策上对于持证人的扶持,企业对于岗位招聘的渴求,拥有证书的人才将成为香饽饽。即全职工作的多面性选择。


  第二:证书收益持续上涨,职位薪酬稳步提升


  此前,说到证书收益话题,多数是某个地区某个时间某本证书挂靠价格的多少。而现在,证书的收益将转变成为岗位工资的提升、薪酬福利的好坏。据了解,目前拥有证书的人员不仅在寻找工作方面有诸多便利,更是在胜任工作之后在原有基础上增加相应的工资。目前市场上的造价、监理、建造等岗位工资已经很高了,如果有证书的加持,那么证书收益较之有风险的挂靠更为可取。也就是说,全职工作的经济获取,甚至要超过以往的挂靠。


  第三:证书对应职称等级,职场生涯前程似锦


  在众多行业改革中,倍受忽视的一条就是,证书可以直接聘任工程师等级。大多数省市直接颁布了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的相关条例。这一政策的出台一方面促进了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另一方面,从考生角度来讲,职称和职务挂钩无疑是个人职业发展的重大利好!


  而持证人在工作方面除了有很大建树,一般评职称都是非常困难的。而现在,有职业资格证书可以评选职称等级,可以说是相当大的扶持了。这也为持证人的职位晋升提供了帮助。


  此外,职业资格证书注册期限延长、执业注册条件放宽、可以申请落户积分、抵扣个税等等好处都是老生常谈的事情。


   综上可以得出结论,全职工作是证书挂靠之外的出路。而之前被忽略的是因为收益明显不如挂靠。而现在,有了证书之后的全职收益有所增加,一旦挂靠风向有变,则依托证书进入公司工作。所以持证人全职成为今后的大势所趋。尤其是住建部今日发文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后未来证书含金量将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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