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提出,进一步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对论文、职称外语等不做限制性要求。引导民营企业将职称评审结果作为确定岗位、绩效、薪酬等的依据。
非面向单位、系统内部组建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向民营企业平等开放。
建立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遴选和退出机制,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系统清理与企业性质挂钩的职称评定政策。
对论文、职称外语等不做限制性要求,zhuanli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组织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初次认定,做好职业资格与相应职称的衔接确认。
探索实行职称评审电子证书,逐步开放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要坚持评以促用、以用促评,促进职称评审结果与民营企业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引导民营企业将职称评审结果作为确定岗位、绩效、薪酬等的依据。
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评审,确保评审质量。对评审质量不高、社会反映较大的职称评审,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对其进行整改,必要时可收回职称评审权。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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